6月24日电 证监会网站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对股票配资公司万毓投资张平、孙忠泽在2016年11月10日至28日期间操纵“柘中股份”的行为进行处罚,决定对张平、孙忠泽没收违法所得6618.99万元,并处以1.99亿元罚款。
对于张平、孙忠泽控制账户情况,证监会行政处罚书显示,张平、孙忠泽等人为从事配资买卖股票业务成立了上海万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毓投资)作为运营平台,张平负责股票交易决策,孙忠泽参与寻找交易账户及资金划转。根据万毓投资交易员指认、与张平、孙忠泽合作的配资中介指认及提交的相关证据、相关证券账户中资金来源或去向、委托下单的IP、MAC地址等证据,可以认定在2016年11月10日至28日期间,张平、孙忠泽控制“巢某风”等45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进行证券交易。
此外,张平、孙忠泽通过多种手段操纵“柘中股份”。2016年11月10日至28日期间,张平、孙忠泽控制账户组采用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虚假申报的手段操纵“柘中股份”,累计买入34,275,649股,成交金额8.27亿元,累计卖出34,275,649股,成交金额8.95亿元,扣除交易税费后获利6618.99万元。
证监会表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张平、孙忠泽没收违法所得6618.99万元,并处以1.99亿元罚款,其中,对张平没收违法所得5295.19万元,并处以1.59亿元罚款,对孙忠泽没收违法所得1323.8万元,并处以3971.39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