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资管”)与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简称“蓝英自控”)买卖合同纠纷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资料显示,该起股票质押涉及价值7亿元的973.12万股蓝英装备(300293)股票,法院判处蓝英自控赔偿长江资管1357.92万元违约金及律师费30万元,长江资管有权对蓝英自控质押给长江资管的9731246股蓝英装备股票折价或拍卖、变卖质押股票所得价款。
新京报记者发现,此次并非长江资管第一次踩雷股票质押。早在2018年4月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长江资管曾“踩雷”贾跃亭的股票质押,涉案金额高达10余亿元。此外,长江资管还曾“踩雷”出现债务违约的“神雾系”。
涉案股票质押金额7亿,违约金1358万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2月9日,长江资管与蓝英自控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文件。根据合同约定,蓝英自控将所持有的蓝英装备8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为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供质押担保,质押初始交易金额7亿元,购回年利率6.2%,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2月9日,合同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2月9日。
2018年2月9日,蓝英自控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到期购回,直至2018年5月15日才还清全部本息。按照约定,蓝英自控应向长江资管支付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期间产生的违约金。长江资管称,蓝英自控仅支付了部分违约金,剩余1357.92万元违约金蓝英自控拒绝按照协议约定予以支付。目前,蓝英自控还有973.12万股蓝英装备股票质押于长江资管处。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蓝英自控应向长江资管支付违约金1357.92万元和律师费30万元、支付案件受理费10.51万元和反诉受理费1320元。同时,驳回蓝英自控的反诉请求。
二审法院对一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驳回蓝英自控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同时,蓝英自控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51万元。
去年净利润同比降八成,曾“踩雷”贾跃亭
长江证券发布的2018年财报显示,长江资管2018年实现总营收5.18亿元,净利润1.30亿元。报告期内,新发公募基金4只,规模14.66亿元;新发专项产品12只,规模64.63亿元。
长江资管的母公司长江证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3.7亿元,同比减少22.5%,实现归母净利润2.57亿元,同比减少83.4%。长江证券2018年度业绩大幅下滑,主要源于权益市场震荡下行,导致自营浮亏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较多,且信用业务规模压降导致利息收入下降。
2018年长江证券实现资管业务收入4.7亿元,同比下降27.0%(行业同比下降11.4%)。其中,股权质押业务规模70.1亿元,比期初压缩85.6%;买入返售利息收入9.0亿元,同比下降28.8%。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减值损失3.1亿元,同比多增2.4亿元,同比增幅313%,显著拖累了公司业绩。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1月23日,长江资管法定代表人经工商登记变更和监管备案,已由罗国举变更为周纯。
事实上,长江资管已非第一次“踩雷”质押股票。2018年4月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民事裁定书中显示,贾跃亭曾于2016年到2017年之间,与长江证券资管公司、长江证券签署过三份《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三方协议)》,涉及金额共计10.17亿元。在长江证券针对贾跃亭的3起诉讼中,长江资管要求贾跃亭返还本金及利息合计11.0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