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杨女士买了一套房子,去年底办理贷款时,查出自己名下没有房产。

2020年11月,杨女士在金华富力三江都荟小区买了一套56平方的房子,总价119万元。当时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49万首付款,剩下的房款准备通过贷款支付。

“2021年12月去办按揭的,查询出来说我名下没有房产。(正常)网签好后,名下是有房子的。” 杨女士说。

杨女士提供了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两份材料中,身份证号和姓名对得上。那为什么会查询不到记录呢?

杨女士告诉记者,“开发商给我的解释是说因为这个X弄错了,身份证号码的X弄错了。”

“大小写X的问题,登记错了,撤备案改掉了,因为预告登记没同步做掉。导致客户后续办按揭找不到房子。是分预告登记和合同备案(备案已经改过了)对,现在是需要客户本人一起去改的。” 金华富力三江都荟小区售楼处销售说。

杨女士身份证号码的最后一位是大写X,销售人员介绍,最开始为杨女士办理购房登记时,他将大写X错误地登记成小写x了,之前公司发现了这个情况,也对网签备案合同进行了更改,但不知道什么原因,预告登记的信息并没有更改成功。

目前,解决这件事情的方法是杨女士和公司方面一起去做信息变更。杨女士表示,之前是愿意去变更的,但前段时间销售发给她的一条消息,让她产生了退房的想法。

“‘您时间久的话,公司会给你发催告函,催告函发完不办理,就要收取违约金的,违约金收的不少的。’我看到这条消息以后绝对接受不了,明明是他们的错,为什么要收我违约金呢。”杨女士说。

现场销售主管介绍,销售发的这段话是想做一个提醒,公司方面没有要收取她违约金的意思。

金华富力三江都荟小区售楼处董主管回应称,“从头到尾,我们公司上面意见,都是没有要收任何违约金的意思,只要互相配合一下,事情办完。”

经过沟通,杨女士要求开发商承担自己办理变更事项产生的路费、时间成本。董主管表示会向公司方面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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