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18日讯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12次审议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北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农大”)首发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

北农大的保荐机构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方蔚、陈东阳。

北农大主营业务为蛋鸡饲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蛋鸡育种、扩繁及雏鸡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张庆才,实际控制人为张庆才、闫志军夫妇,二人合计控制公司94.50%的表决权。

北农大原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原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不低于25%。公司原拟募集资金5.90亿元,计划分别用于节粮型蛋鸡华中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黑龙江北农大12万吨鸡饲料生产扩建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代管客户银行卡并通过POS机刷卡大额收款的情况,通过代管银行卡合计收款4104.77万元。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持有的82张代管客户银行卡中仅有29张能获取银行流水,且其中23张代管卡存在较大比例非客户本人转入资金或者无法识别打款人名称的情形。请发行人说明代管客户银行卡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收入确认的真实性、会计基础规范性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请保荐人说明核查是否充分并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江苏农牧、泰州饲料的负责人陈亮与发行人重要客户陆长来和东台市飞翔蛋鸡养殖场的控股股东陈国庆存在异常资金往来,陈亮还与陆长来共同投资养鸡场,对于上述资金往来原因及合作情况,发行人在督导前后回复内容不一致。此外,发行人其他子公司负责人与其客户亦存在资金往来。请发行人说明,现场督导前后信息披露内容不一致的原因,相关收入的真实性,子公司负责人陈亮是否与发行人的其他重要客户或供应商存在合作关系,对子公司的管控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请保荐人说明核查是否充分并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各子公司普遍存在财务人员混同、岗位分离失效的情形,如会计凭证制单人与审核人为同一人,记账人与审核人为同一人,出纳与会计岗位混同。此外,发行人还存在销售订单与物流单不能匹配,个别员工用个人银行账户从客户收款、归集并取现,部分原材料出库单及产成品入库单缺少审批人签名或签章等不规范情形。请发行人结合上述情形说明会计基础是否规范,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4.发行人饲料和母雏业务毛利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母雏的销售价格波动幅度明显小于国家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市场价格和同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说明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今年IPO被否企业一览:

序号

公司名称

日期

保荐机构

1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1/06

国信证券

2

亚洲渔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2/18

国信证券

3

宁波环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2/24

安信证券

4

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02/25

西部证券

5

深圳市兴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03

国信证券

6

北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17

中天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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