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24日讯震裕科技(300953.SZ)今日股价高开,盘中下挫翻绿,最低报119.04元,跌幅2.45%。震裕科技平收,报122.03元,振幅4.88%,换手率3.88%,成交额2.15亿元,总市值113.59亿元。
震裕科技昨日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蒋震林及其控制的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具备作为本次发行特定对象的资格。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预案显示,震裕科技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3月23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82.6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震裕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亿元,发行价格为82.63元/股,因此,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968.17万股(含968.17万股),且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震裕科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蒋震林及其控制的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蒋震林及其控制的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认购取得的本次发行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震裕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蒋震林、洪瑞娣。蒋震林、洪瑞娣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1.52%和14.16%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45.68%;蒋震林控制的聚信投资持有公司5.35%股份;因此,蒋震林、洪瑞娣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51.03%表决权的股份。蒋震林、洪瑞娣为夫妻关系,蒋震林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洪瑞娣担任公司董事。因此蒋震林、洪瑞娣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蒋震林及其控制的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基于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将认购本次发行的8.00亿元,其中蒋震林认购3.20亿元,宁波震裕新能源有限公司认购4.80亿元。若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蒋震林、洪瑞娣夫妇持有公司5718.1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55.64%。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蒋震林,实际控制人均为蒋震林、洪瑞娣。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震裕科技在预案中表示,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将显著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大幅增强,有助于夯实公司在产业布局、长期发展战略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基础,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深化业务布局、实现跨越式发展、巩固行业地位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