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28日讯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广东好顺欧迪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好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好顺科技主要从事汽车后市场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后市场中的美容养护消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好顺科技无控股股东。好顺科技实际控制人为卢广开。卢广开直接持有公司25.65%的股份,作为好顺科技股东好顺快动(持有好顺科技3.98%的股份)、好顺泰索(持有好顺科技0.57%的股份)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间接控制好顺科技4.55%股份的表决权。根据卢广开与徐伟太、曲维好、胡萌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徐伟太、曲维好、胡萌在行使公司股东、董事权利及经营决策时与卢广开保持“一致行动”,确保、维护卢广开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徐伟太、曲维好、胡萌是卢广开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三人分别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2.24%、6.85%、5.23%。因此,卢广开可以直接、间接以及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控制的好顺科技股份的表决权比例合计为64.52%。
好顺科技原拟在深交所主板次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1700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股份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原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好顺科技原拟募集资金4.14亿元,分别用于汽车美容养护用品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好顺科技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雷从明、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