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范先生在汉阳区水墨兰轩小区有一个商铺,平常一直都是租户在使用。最近范先生将商铺收回,去交水费时,却发现物业收取的商铺水费高于武汉市自来水公司的标准,这让他产生了疑问。
范先生的商铺位于武汉市汉阳区隆祥东街。2009年他将商铺租出去以后,就一直没有管过水电费。最近他将商铺收回去物业交水费时,却发现商业用水收费标准和他了解的不一致。
“物业公司就说水费相差200多块钱,我说水费多少钱一吨啊,他说是4块1毛钱,商业门面应该,3块4毛9。因为我打电话咨询了自来水公司,我说物业说你多收了我0.61块钱(每吨),她说我们是代收的,她说0.61元是损耗费。”商铺业主范先生说。
范先生向汉阳区房管局物业科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告诉他,2021年4月份的时候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上面写明: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
“后来物业公司打电话说要退我的水费,但是我们这里一共有20多个租户。有租门面的有买门面的,都没有退,唯独退我一个。再一个这个文件是去年发下来的。汉阳区房管局怎么今天才给物业公司。”范先生说。
“(你能不能把文件给我看一下)我们发给物业公司了,物业公司后续会给你看的。有两个文件,到时让物业公司一起给你看。2019年8月1号的文件里面都还说物业公司是可以收取电损、水损的,但是2021年4月份开始,发改委新的政策就不允许收了。”武汉市汉阳区房管局物业科的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首先联系了武汉市自来水公司,核实了商业用水每吨的价格。
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客服回应,“非居民用水是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行业,第二种是特种行业。一般行业是按照3.49元每吨收取的。”
记者也陪同范先生来到小区物业,物业经理表示,汉阳区房管局物业科在去年4月份就给他们下发了文件。由于物业对文件理解的疏忽,才导致多收了水费。近期房管局应对他们进行了约谈。他们也会陆续退还几家商铺自去年4月以来多收取的水费。
武汉市汉阳区水墨兰轩小区绿城物业经理回应称,“(汉阳区房管局是不是去年4月份时候,就给你们下发了文件)下发了。重点就放在电费上,去年电费不是要退费嘛,水费这一块想着商铺不是也没租出去吗,物业又个水泵是二次供水,物业也没有关注到这一点。业主这版也是承认了错误。因为我们是一年抄一次表的。说实话,去年好多商铺没租出去,也没有产生多少水费,我们收不了多少。我们也是准备逐步就退掉。或者等下次抄水费的时候,算他们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