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11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决定终止对武汉金东方智能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东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金东方主营业务为城市照明及城市更新等领域的项目设计、工程施工、产品研发及销售。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卢华、王晓燕、单闻和殷晓骏四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卢华、王晓燕、单闻和殷晓骏直接持有公司 77.87%股份,通过金一方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0.47%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88.34%股份,共同控制公司。

金东方原拟在深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46.4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原拟募集资金48,215.00万元,用于补充工程业务营运资金项目、设计中心升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全国营销服务网络项目。

金东方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黄强、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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