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9日讯福田汽车(600166.SH)昨晚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昨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福田汽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6月25日,福田汽车公告披露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8.8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2年4月1日),发行价格为2.10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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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1,428,571,428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1.73%。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北汽集团。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并已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协议。
截至预案公告日,北汽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805,288,934股股票,通过银河资本-渤海银行-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8,000,000股股票,合计持股比例为27.89%,是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北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30%,导致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之“(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北汽集团已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已审议通过认购对象北汽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北汽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福田汽车是一家集生产、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商用汽车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包括轻型卡车、中型卡车、重型卡车、轻型客车、大中型客车以及核心零部件发动机、变速箱等。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福田汽车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公司资产负债率随本次发行而下降,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的能力。
福田汽车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刘宁、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