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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终止对江苏国富氢能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富氢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2022年10月13日,国富氢能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江苏国富氢能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国富【发】(2022)002号)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江苏国富氢能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国泰君安司发[2022]1097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国富氢能专注于为燃料电池系统集成厂商、整车厂商、能源公司、城市公交运营公司等客户提供氢能核心装备。公司已在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的高端装备环节进行了产品布局和技术储备。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云科技直接持有国富氢能1,925.00万股,占国富氢能股本比例21.38%,为国富氢能控股股东。国富氢能实际控制人为邬品芳和王凯。两人合计控制国富氢能24,175,987股,占比26.85%。其中,邬品芳直接持股3,425,987股,占比3.80%;邬品芳和王凯作为新云科技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新云科技的合伙份额占比合计43.31%,并通过新云科技间接控制国富氢能19,250,000股,占比21.38%;国富氢能员工持股平台氢捷新能将其持有国富氢能1,500,000股,对应的1.67%表决权委托给邬品芳。
国富氢能原拟发行不超过3,010.00万股,占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原拟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分别用于氢能装备产业基地三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国富氢能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忻健伟、王非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