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中国证监会网站今日公布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关于核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表示,《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报告》(炜字〔2021〕1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请示》(首证文〔2021〕17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5,653,500股新股,核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73,333,800股新股。
中国证监会表示,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上述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