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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海源复材(002529.SZ)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16.19元,跌幅2.47%。
昨日晚间,海源复材披露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776.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2.7GWN型高效光伏电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文后,将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以价格优先的方式确定本次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800万股(含7,800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结合发行时的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对象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出售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截至预案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6,000.00万股,其中赛维电力持有公司5,720.0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2.00%,为公司控股股东。甘胜泉先生控制赛维电力10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7,800.00万股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甘胜泉先生通过赛维电力间接控制公司16.92%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为保证公司控制权稳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环节,公司将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股权结构,对本次发行的单一认购对象(包括其关联方)认购的公司股份数量设置上限;同时,公司将要求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出具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不与其他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承诺。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虽有所下降,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海源复材表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施2.7GWN型高效光伏电池建设项目,充分整合公司在光伏电池领域的竞争优势资源,使公司的价值得到更大提升,增强在国际、国内光伏市场的竞争实力。同时,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提高抗风险能力、财务安全水平和财务灵活性,推动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海源复材同日披露的《关于无需编制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显示,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42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3,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661,8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938,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5月1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4802号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