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纵目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目科技”)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庄东、张信。
纵目科技是主要从事汽车智能驾驶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科技企业,已形成从算法软件到系统硬件,从智能驾驶控制单元到多种智能传感器的全产品布局,能够为整车厂商提供由智能驾驶控制单元、摄像头、超声波传感器、毫米波雷达等硬件及配套软件和算法集合而成的智能驾驶系统。
纵目科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3,21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拟分别用于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东阳智能驾驶系统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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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纵目科技控股股东为香港纵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介“香港纵目”),直接持有纵目科技22.17%股份。纵目科技实际控制人为RUI TANG,其一致行动人为李晓灵(RUI TANG之母亲),RUI TANG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纵目科技33.3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报告期内尚未盈利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纵目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966.01万元、8,383.04万元、22,745.48万元和9,003.48万元,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971.81万元、-20,914.55万元、-41,566.43万元和-15,530.85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042.10万元、-22,935.99万元、-42,563.13万元和-15,665.94万元。
报告期内,纵目科技尚未实现盈利。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1,852.17万元,最近一期末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纵目科技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尚未盈利,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产品研发投入较大、部分产品的研发周期较长,同时部分定点车型项目尚未进入量产阶段。
经记者计算,过去三年及一期,纵目科技净利润累计为-93,983.64万元。
报告期内,纵目科技尚未盈利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134.62万元、-19,789.12万元、-46,387.37万元和-16,565.66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781.41万元、4,430.44万元、27,623.03万元和6,912.42万元,收现比分别为1.37、0.53、1.21和0.77。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连续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纵目科技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783.55万元、6,235.32万元、15,418.53万元和19,119.2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18%、30.45%、11.77%和12.05%。
纵目科技表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迅速扩大,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相应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整车厂商及其一级供应商,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回款情况良好。如果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应收账款存在出现坏账的风险,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纵目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880.43万元、6,565.74万元、16,302.10万元和20,197.5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87%、78.32%、71.67%和56.08%。
纵目科技解释称,公司产品收入受下游整车厂商终端销售的季节性影响,一般四季度的收入占比较高。2020年及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主要是四季度产生的收入占比较高,而相应应收账款尚在信用期内。2021年四季度及2022年1-3月,赛力斯汽车的M5、M7等车型进行量产阶段,收入环比增速较快,导致2022年1-3月末的应收账款余额提升。
报告期各期末,纵目科技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34次/年、2.09次/年、2.10次/年和2.09次/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4.71次/年、4.30次/年、5.01次/年和4.68次/年。
报告期各期末,纵目科技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对此,纵目科技表示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新增车型量产时间主要集中在第三、四季度,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导致各期末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相应降低了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时,可比公司收入规模远高于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增长幅度低于公司,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