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断,后不乱”。把约定好的事情写进合同,这是做生意的基本原则。来自彭水的秦女士想在主城买套房,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虽然答应赠送大礼包,但不愿写进合同。最后开发商认为,秦女士违约,而秦女士则表示,开发商做生意缺乏诚信。
去年国庆节期间,秦女士两口子到融创欧麓花园城的博雅郡探访。当时置业顾问告诉他们,国庆节期间买房交定金,公司有七项大礼包抽奖。
“当时置业顾问跟我们说不用抽奖,直接选两个礼包。我们选的就是价值七万的家电大礼包和免十年的物业费。”秦女士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面对这样的赠送承诺,秦女士两口子当场便交了五万元的定金,置业顾问表示,去年10月底的时候,会签一份非正式的购房协议。到了去年的10月30号,秦女士拿到了这份协议,认真阅读后发现有一条非常重要的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雇员、部门和销售代理,包括销售代理机构的雇佣人员,均无权对乙方擅自作出允诺。双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口头表达意向和介绍信息,与商铺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不一致或者超出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不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妻女士说,根据这条规定,置业顾问承诺的大礼包,开发商很有可能不认可。换句话说,置业顾问答应赠送的两份礼包还有保障吗?
“我们就是想让他把赠送给我们的两样东西写进合同里面,但是他(置业顾问)告诉我们的是,根本就不可能给我们公司盖章,他们不可能盖章,不承认这个事情。”秦女士说。
由于和置业顾问协商无果,去年11月1号,秦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11月7号,秦女士得到的答复是,事情有了一定的进展。
“他有个价值7万家电大礼包的券,盖了公司的公章了,已经下来了,券我们认了,但是价值十年的物业费就要给我们写进合同里,但是一直没下来。(记者:没下来是啥意思)就是没落实。置业顾问给我们说的是,公司一直在走流程。”秦女士说。
从那时候起,整件事情就搁置了下来,直到今年1月12号依然没有任何音信,置业顾问也没有联系。不愿再等的秦女士不愿等了,就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这次的诉求变成了退还定金。
“我实在等不下去了,我就投诉我说我再也不等了,就算他们把流程走下来,我也不要这个房子了。因为是开发商一直拖着我们,我们交了5万块钱,就像鱼肉被他们宰割,被他们牵着鼻子走,被他们拿捏。”秦女士说。
提出退还定金后的第四天,置业顾问联系了秦女士,表示之前的诉求可以满足,但不能退还定金,不然就要扣掉3万元。这让秦女士难以接受,在她看来,交的定金一切都是开发商说了算,一些合同细节在交定金时根本看不到。
“我们买的是精装房,开发商在合同里写的是装修房,这两个概念完全不一样。”秦女士说。
在融创欧麓花园城采访时,记者正好碰到秦女士当初购房时的置业顾问。对方表示,事情现在已经由公司的法务部门介入,他不便发表意见。
“已经移交法务了。(秦女士:你移不移交法务,我现在都要求把5万块钱退给我。记者:赠送的东西为什么不能写进合同里)现在已经满足他们的要求了。没事,我们有对应的负责人来对接这个事。”置业顾问回应称。
按照这位工作人员的说法,会有负责客户关系的工作人员和记者进行对接,但发稿前,记者没有和相关人员取得沟通。就目前的情形而言,秦女士有可能拿回定金吗?律师表示,开发商一开始不愿把赠送礼包明确写入合同,有违公平原则。秦女士当时就有权利提出退还定金。
“开发商的置业顾问对消费者进行了承诺,这种承诺行为对开发商是有约束力的,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开发商和消费者不能签订正式的合同,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消费者已经支付的定金。”律师表示。
那么,目前开发商已经答应秦女士的要求,事情就有点尴尬。也就是说,秦女士错过了维权的窗口期。
“投诉之后没有具体了解合同细节,当时不懂,本来想给他们一次机会正式履行合同,结果哪知道开发商搞这种套路,因为后面时间拖延反咬一口。”秦女士的丈夫说。
其实类似买房送大礼,后期不履行的事情,《天天630》栏目也报道过,希望秦女士的遭遇给大家有所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