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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深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终止对润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润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2023年2月24日,润泰股份向深交所提交了《润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润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润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润泰股份是一家从事成膜助剂、增塑剂等精细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十二碳醇酯、十六碳醇酯(又称“十六碳双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等。

本次发行前,润润企管直接持有公司24.73%的股份,通过股东湖南合金间接持有公司0.36%的股份,通过股东鼎信合盛间接持有公司0.12%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5.2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世元直接持有公司16.84%的股份,宋文娟直接持有公司16.13%的股份,二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2.97%的股份;张世元、宋文娟夫妇二人还通过其控制的润润企管间接持有公司25.22%的股份。张世元、宋文娟夫妇二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8.19%的股份。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世元、宋文娟夫妇。

润泰股份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61,666,7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公司原拟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用于水性涂料助剂及环保高沸点溶剂系列产品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

润泰股份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晏璎、戴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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