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688006.SH)今日收报43.03元,跌幅8.17%。
昨晚,杭可科技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7292.4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锂离子电池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锂离子电池充放电设备产能扩建项目、生产智能化及信息化提升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创新研发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方式进行。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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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杭可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31194394股的30%,即129358318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杭可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杭可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杭可科技实现营业收入34.54亿元,同比增长39.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1亿元,同比增长108.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3亿元,同比增长185.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6亿元,同比增长44.44%。
杭可科技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952.77万元,上期金额为2353.58万元。
杭可科技拟以实施2022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0918037.90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6%;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合计转增17247775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03672152股。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431194394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2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杭可科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23年一季度,杭可科技实现营业收入9.51亿元,同比增长19.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亿元,同比增长124.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9亿元,同比增长141.9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亿元,同比下滑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