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26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水利”)暂缓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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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水利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付海峰、罗砚江。
东方水利的主营业务为水利水电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分为水工机械装备和水域环保智能装备两大类,水工机械装备主要有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闸门等产品,水域环保智能装备主要包括拦污装备、水上清污机器人等产品;公司主要服务为利用自有研发的水上清污机器人提供漂浮污物治理服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启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90.00万股,通过金东方投资间接控制公司股份337.50万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65.03%,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李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7.50万股,通过银东方投资间接控制公司股份281.25万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18.86%。陈启春和李平系夫妻关系,二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83.89%,陈启春、李平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东方水利本次拟在北交所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5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约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225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725万股。公司拟募集资金9,750.00万元,分别用于水利水电绿色智能装备产业基地(一期)工程、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意见
1.关于非经常性损益。请发行人严格对照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充分说明报告期内重庆市水利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及转回事项相关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的合规性。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漂浮污物治理服务类项目。请发行人结合漂浮污物治理服务类项目相关垃圾无害处理环节的具体业务模式、供应商选取标准及未来业务规划,进一步论证白鹤滩项目聘请第三方垃圾无害处理对价为零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详细说明白鹤滩项目聘请第三方垃圾无害处理相关事项履行的具体核查程序。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012.69万元、2,570.36万元、2,338.53万元。(2)2021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为发行人2021年度白鹤滩项目漂浮污物治理服务收入较大、毛利率较高;白鹤滩项目毛利率较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该项目聘请第三方进行垃圾无害处理的对价为零且第三方公司需承担垃圾从堆场拉出的运费。(3)报告期内,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偏低。其中,2020年发行人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为由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巴中市水利局及第三人重庆市水利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法院判决,最终执行收回3,118.74万元,同时冲回该笔款项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1,898.49万元,由此增加当年净利润1,613.72万元,发行人将该笔坏账冲回计入经常性损益,对2020年净利润构成重大影响。
请发行人:(1)结合漂浮污物治理服务类项目行业惯例、白鹤滩项目供应商绵阳市九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接其他垃圾无害处理项目业务情况,进一步说明漂浮污物治理服务类项目聘请第三方进行垃圾无害处理的对价为零的合理性。(2)补充说明并详细论证在重庆市水利港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应收账款发生逾期且公司已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前提下,未对相关应收款项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坏账准备是否计提充分。(3)结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进一步说明上述冲回减值准备事项相关信息披露的合规性。(4)结合最新业绩情况以及发行人水工机械类、水域环保智能类、漂浮污物治理服务类等各类产品及服务在手订单最新执行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相关业务是否具备持续获取订单能力、经营业绩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创新和持续经营能力。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水工机械类中闸门类产品2020年至2022年毛利率持续下滑,漂浮污物治理服务毛利率波动较大。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水工机械类业务毛利率在报告期连续下滑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行人水工机械类产品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漂浮污物治理服务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2)结合发行人竞争优势、所处的细分市场、行业发展趋势、项目获得方式、在手订单情况,补充说明发行人漂浮物治理业务的收入、毛利率是否存在下滑风险,是否具有持续发展的市场空间。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