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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辰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2年12月29日受理了龙辰科技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并经2023年第19次、33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

北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在审核问询中重点关注了龙辰科技与全永剑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等问题。

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龙辰科技不符合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结合上市委员会审议意见,北交所决定对龙辰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予以终止审核。

龙辰科技的主营业务为薄膜电容器相关BOPP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BOPP(BiaxiallyOrientedPolypropylene,即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薄膜材料是由聚丙烯树脂经过双向拉伸工艺制成的一种绝缘介质材料,具有绝缘阻抗高、厚薄均匀性好、介质损耗小、介电强度高等优点,是薄膜电容器的核心原材料之一。公司产品主要分为基膜、金属化膜两大类。

林美云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林美云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林美云持有公司股票5,365.89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9.33%。

龙辰科技原拟在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014.63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不超过3,466.82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7.71%;拟募集资金37,650.48万元,用于电容器薄膜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龙辰科技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元龙、钟德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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