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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银行(02558.HK)昨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晋商银行马洪潮任职资格的批复》(晋银保监复[2023]140号)(作为董事)、《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晋商银行马洪潮任职资格的批复》(晋银保监复[2023]141号)(作为董事会副董事长)、《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晋商银行胡稚弘任职资格的批复》(晋银保监复[2023]138号)及《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晋商银行陈毅生任职资格的批复》(晋银保监复[2023]139号),据此,山西银保监局已核准马洪潮关于董事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以及胡稚弘及陈毅生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

马洪潮作为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委任、胡稚弘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任及陈毅生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任自2023年6月25日起生效,直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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