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603818.SH)昨日披露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审核意见显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曲美家居2023年8月7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河南曲美家居产业二期项目、Ekornes挪威工厂产能升级建设项目、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曲美家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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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家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曲美家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曲美家居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赵瑞海、赵瑞宾,合计持有公司254,346,57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3.46%,并且其一致行动人赵瑞杰持有公司5.85%的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公司49.31%的表决权。
曲美家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7,061,209股(含本数),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将下降至不低于36.21%,与其一致行动人赵瑞杰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将下降至不低于41.0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曲美家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奕彤、张芸维。
曲美家居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1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898号文《关于核准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275,54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9,487,490.1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7,594,874.90元及其他交易费用人民币21,418,550.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0,474,064.54元(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0年7月8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578号验资报告。
曲美家居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00万元到-1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12,554.86万元相比,将减少23,354.86万元到28,554.86万元,同比减少186.02%到227.44%;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50万元到-12,800万元,与上年同期8,724.81万元相比,将减少17,274.81万元到21,524.81万元,同比减少198.00%到246.71%。
曲美家居2022年营业收入为48.53亿元,同比下降4.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95.73万元,同比下降79.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59.62万元,上年同期为1.48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8亿,同比减少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