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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证监会网站发布消息称,证监会收到上交所报送的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希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公司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阅上交所审核意见及康希通信注册申请文件,证监会同意康希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康希通信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交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康希通信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交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