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网站日前公布的《关于对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28号)显示,2023年7月14日,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德明利”,001309.SZ)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称,2023年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迅凯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凯通”)与深圳市半山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祥桦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桦科技”)合资设立华坤德凯(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其中,迅凯通出资认缴44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79%。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岱群的配偶贺伟为交易对方祥桦科技的实际控制人,祥桦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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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6.3.6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022年7月1日,德明利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6.5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8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589.24万元。
德明利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较原拟募资少108124.39万元。德明利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原拟募集资金153713.63万元,拟分别用于“3DNAND闪存主控芯片及移动存储模组解决方案技术改造及升级项目”,“SSD主控芯片技术开发、应用及产业化项目”,“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德明利IPO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孔令一、孙守恒。德明利IPO发行费用共计7490.76万元,其中东莞证券获得保荐与承销费用4,481.00万元。
此前,德明利2023年6月30日晚间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PCIe SSD存储控制芯片及存储模组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嵌入式存储控制芯片及存储模组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2.1.1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规则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本规则第1.4条规定的除上市公司外的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6条规定:除本规则第6.3.13条的规定外,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三十万元的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的交易。
以下为原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28号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称,2023年1月,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迅凯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凯通)与深圳市半山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祥桦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桦科技)合资设立华坤德凯(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其中,迅凯通出资认缴440万元,占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79%。因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徐岱群的配偶贺伟为交易对方祥桦科技的实际控制人,祥桦科技为你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6.3.6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