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网站于8月11日公布对金博股份(688598.SH)的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及现金管理中发生的信托产品逾期事项提出监管要求,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金博股份2023年8月12日披露关于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2022年8月10日至12日,公司通过恒天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融信托的隆晟1号和泽睿1号信托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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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披露日,中融-泽睿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本金3,000万元及投资收益216万元尚未收回;中融-隆晟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本金3,000万元及投资收益210万元尚未收回。
金博股份表示,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联系各相关方,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利益。加强督促并密切追踪融资人及项目情况,尽快督促有关责任人向公司兑付投资本息,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金博股份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结合上述情况,若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不能全部兑付,预计信托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对公司2023年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具体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截止2023年3月31日,金博股份总资产70.0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2.70%,公司对本次到期的“隆晟1号”和“泽睿1号”产品投资本金总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比例约为0.8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约为0.98%,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现金周转。
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并基于其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或者仅部分兑付的风险,如本息无法兑付将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影响。金博股份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信托计划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博股份于2020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0,000,000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47.20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邦羽、吴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94,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6,527.21万元,较原计划多54,376.21万元;公司2020年5月12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2,151.00万元,计划用于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先进碳基复合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先进碳基复合材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金博股份发行费用总额为7,872.79万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为6,036.00万元。
金博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4月2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26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6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4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9,990.1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0.10万元,可转债债券数量为5,999,01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9,901,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合计5,662,685.24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238,314.7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9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9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6586号《验资报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胡盼盼、赵鹏。
金博股份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3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629,68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2,916,254.8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2,971,347.5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944,907.2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7月15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7166号《验资报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朱济赛、陈邦羽。
金博股份2023年7月5日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本次权益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已全部用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4,074,0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518,516.75元,转增45,155,55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39,229,619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