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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开门立法推动保护传承

《莆田市莆仙戏保护传承条例(草案 修改二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陈沛达)4月21日,《莆田市莆仙戏保护传承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在莆仙戏剧院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苏永革、副主任吴宗兴出席。

会议通报《莆田市莆仙戏保护传承条例》制定情况,听取市文旅局、市艺术研究所、莆仙戏剧院、莆田艺术学校等部门单位对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的意见建议。

苏永革指出,莆仙戏源于唐、成于宋、盛于明清,是莆仙地区传统文化闪亮名片,更是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传统文化保护的重要载体,通过立法对莆仙戏进行保护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法规制定工作,积极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在人才培养、院团建设、市场培育、经费保障等方面为莆仙戏繁荣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通过开门立法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相关人员对法规草案的意见,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机制。要及时开展莆仙戏资源普查和抢救性保护,完善莆仙戏院团在人才引进、工资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政策,积极组织公益演出,进一步繁荣并规范演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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